想必很多人听过“N+1”这个说法,但是搞不清楚具体该如何划分和计算。

这就涉及到公司劝退劳动者的情形,很多公司既不想支付补偿金又想辞退员工,这时你该怎么办?今天,智测优聘在线测评网站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:

 

一、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 

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,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。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,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

(一)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二)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三)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患病、工伤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四)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、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;

(五)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,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;

(六)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、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、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;
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 

二、企业辞退员工的赔偿支付标准 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。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
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,就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,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。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。

 

三、注意事项

在公司没有下达正式的“辞退决定”之前,记得千万别盲目行动。作为劳动者需要明确一点:任何的口头承诺或未呈现书面意见、未加盖公章的所谓“劝退”在提起劳动仲裁时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。

所以最重要的是拿到的“辞退决定”中一定要注明辞退的原因并非是你造成的,而是公司经营不善、业务调整、人员优化等原因,要写明这些原因并且加盖公章!

后期无论是提起仲裁还是走司法渠道,都要求员工拿出充足的证据。如果公司拒不支付赔偿金,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按照《劳动法》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。

作为劳动者,一定要掌握基础的劳动法常识,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。